套用版号被法院定性为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这是司法实践中的明确规则。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新增一则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5-18-1-237-001),对购买并套用网络游戏版号发行其他游戏的行为作出定性。被告人余某系深圳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使公司研发的《某道修仙》游戏快速上线,未经行政许可,通过购买四款网络游戏的出版物号核发单及批复,将版号信息植入自有研发的游戏登录页面,后游戏在iOS、安卓平台上线,充值总额达4.84亿元。一审法院判决余某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余某上诉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重审期间,检察院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为由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余某最终未以犯罪论处。
为什么4.84亿元流水的案件还能被撤回起诉?核心在于法院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综合认定。购买的是闲置版号,未用于违法用途;套用版号的游戏内容本身合规,获利主要源于市场认可而非违法操作;余某无犯罪前科。同时,全国范围内版号套用行为高发,行政主管部门对此类行为的规制以行政处罚为主,尚无刑事处罚的先行案例。国家当前重度发展网络游戏产业,余某又系初犯,综合上述因素,司法最终决定审慎介入。但这不是套版号的“免罪金牌”,大规模、恶意、有前科的套版号仍可能面临刑事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