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转让的版号运营游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根据2026年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余某案(入库编号:2025-18-1-237-001),司法机关明确界定:网络游戏出版物号核发单、同意出版运营的批复,系国家新闻出版署在职权范围内制作的红头文件,记载游戏名称、审批文号、出版单位等核心审批信息,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公文。
本案中,余某为节省游戏运营前期审批时间,向其他公司支付82.672万元购买四款闲置版号,将上述版号信息植入自有研发的游戏,游戏充值总额达4837万余元。司法机关确立了关键裁判规则:如果被授权的公司没有运营授权的网络游戏,而是将自己研发的游戏套用在授权公司持有的版号中,即便签订了形式上的运营授权协议,也应当认定为“名为授权、实为买卖”,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不过本案最终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准许撤回起诉,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网络游戏版号套用行为的刑事审慎入刑原则。以下核心考量因素影响了最终的出罪认定:全国范围内网游版号套用行为高发,行政主管部门对此类行为的规制以行政处罚为主,尚无刑事处罚的先行案例,刑事手段介入需保持谦抑性;转让方的公文所涉出版物号系持有人本人合法所有,非伪造变造且已闲置;受让方购买后只是用于上线运行自己公司研发的一款游戏,该游戏在内容上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等,在运行中亦未有其他违规行为。综合上述因素,法院最终采纳了“情节轻微”的出罪路径。这并不是说套版号行为不违法,而是说明了在当前司法实践中,行政处罚仍是主要手段,但企业不能因此掉以轻心。成都盈众九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醒,版号套用行为的法律风险极高,企业应通过合规途径获取版号,坚决规避刑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