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版号出租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从1993年10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原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禁止“买卖书号”的通知》,到1997年1月原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再到现行《出版管理条例》,国家三十余年来一贯禁止版号交易和租赁行为。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严禁出租、出借、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否则将被吊销许可证,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游戏版号本质上是国家新闻出版署针对特定游戏产品的出版行政许可,是网络游戏合法上线运营的“身份证”,其法律属性是国家机关公文,而非可以自由流通的商品。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所有网络游戏在向公众提供服务前必须经审批取得版号,租赁版号的操作本质上是让未经审批的游戏借用他人已获批的版号上线,完全绕过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属于对出版审批制度的架空。租赁、转让模式势必触碰法律边界,因为版号本质上是不可转让的。允许将版号置于市场中流通、出租或出借,无疑会架空出版审批制度,破坏出版市场秩序。
无论是出租方将闲置版号租给他人使用,还是承租方通过租赁方式获取版号套用在自己的游戏上,双方都构成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对借用版号行为始终持否定和严厉打击的态度。如果你的企业正在寻找版号出路或需要合规的上线方案,成都盈众九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通过正规版号申请渠道,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地取得属于自己的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