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内嵌直播功能并提供打赏广告,除了游戏版号,还需要额外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直播类),因为直播打赏本质上属于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根据文化部的监管规定,提供实时互动的文艺表演、才艺展示等直播服务的运营主体,必须持有直播类文网文。而游戏版号是出版行政许可,两者互不替代。如果游戏内的直播模块是通过第三方SDK(如斗鱼、虎牙)接入的,但游戏运营方仍然参与了打赏广告的分成和用户管理,同样需要办理直播类文网文。

游戏内直播模块的审查还有三个关键点。第一,直播内容审核机制是否建立,包括敏感词过滤、用户举报渠道和人工审核团队配置;第二,打赏功能是否设置了未成年人消费限额,避免未成年人过度打赏;第三,主播内容是否经过了游戏运营方的合规审查。如果直播模块允许用户创建个人直播内容,UGC内容的安全风险更高,审查要求也更严格。在版号申请材料中,涉及直播打赏功能的企业需单独提交《游戏内直播内容管理规范》,并附上直播SDK的合规证明。企业在启动含直播功能的游戏项目时,应当同时规划游戏版号和直播类文网文的办理,避免因资质缺位影响产品上线。成都盈众九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协助游戏企业协调游戏版号和直播类文网文的双证办理,帮助企业打通整合式游戏服务的合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