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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版号获批后,发行方的新游戏在继承老游戏用户数据时需要重新申请版号吗?

2026-03-03 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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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版号获批后,发行方的新游戏在继承老游戏用户数据时,必须为新游戏重新申请版号。如果发行方开发了一款新游戏(即使美术、玩法、剧情都延续了前作),但版号仍沿用老游戏的证书,将构成“一号多用”的违规行为。即使新游戏在技术上可以读取老游戏的账号信息和虚拟财产数据,监管部门在版号年检或抽查时会评估新游戏的实质内容是否与老游戏一致。如果核心玩法、世界观、收费模式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属于新游戏,必须申请新版号。在数据迁移环节,发行方应征得用户同意,将老游戏的账号信息和虚拟财产迁移至新游戏,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告知用户数据用途。新游戏上线后,老游戏应当停止运营,实现平稳过渡。发行方不应以“游戏更新”的名义,在未获批新版号的情况下,将新游戏推送给老游戏的用户群体。一次版号违规,不仅威胁新游戏的上线许可,还会让老游戏的合规状态也受到质疑。成都盈众九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协助发行方评估新游戏的版号需求,规划老游戏与新游戏之间的合规过渡路径。

改编游戏使用IP谐音角色名,即使游戏世界观完全架空,仍可能被要求补IP授权。国家新闻出版署虽不直接判定版权纠纷,但一旦角色名、台词、美术风格高度关联知名IP,审核老师会通过搜索进行反向追查。去年就有款仙侠手游,因角色名高度关联知名IP,被要求补充IP授权。

名字“擦边”不等于“踩线”,关键在于是否构成公众混淆。如果谐音名与原IP角色在读音、字形、形象上高度相似,且游戏中的角色定位与原IP角色相近,就可能被认定为侵权。如果谐音名只是读音近似但字形完全不同,且角色形象为原创,风险相对较低。最稳妥的做法是使用完全原创的角色名称,避免与知名IP产生任何关联。如果确实需要致敬经典IP,建议在自审报告中说明角色创作的原创性依据。成都盈众九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协助改编游戏企业进行角色名称的侵权风险排查,提前规避IP授权争议。

岳阳闻道公司案是《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在套版号场景中的典型执法案例。2025年7月,岳阳执法支队在对闻道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及公众号内发布的四款游戏进行远程勘验取证时,发现该四款游戏登录首页均标注了著作权人、著作权登记号、审批文号、出版单位及出版物号。但执法人员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反查审批文号“新广出审[2018]442号”后发现,该文号对应的游戏为《龙界争霸》,而涉案四款游戏与《龙界争霸》在人物、情节、场景、道具等核心内容上存在明显差异。

该行为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已构成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违规经营行为,同时构成套用他人版号(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实质。执法部门确认闻道公司违法经营额为17373.6元,违法所得不予扣除任何支出。2025年7月28日,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闻道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下架删除涉案游戏,符合从轻处罚情形。

最终处罚适用第五十一条:删除全部相关网络游戏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17373.6元;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罚款,即86868元。从轻情节(配合调查、主动下架)使得罚款倍数选择了法定的下限5倍,而非上限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