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合同里“管辖法院”条款不写,发生纠纷时企业大概率只能去出版社所在地打官司。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如果出版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管辖法院,一旦发生纠纷,诉讼只能在出版单位所在地进行。企业注册地在成都,出版单位注册地在上海,维权成本将成倍增加,且本地律师资源的优势也将丧失。
签订出版合同时,应当要求将管辖法院条款设定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甲方为游戏企业)。如果出版单位坚持修改为“出版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为谈判筹码争取服务费折扣。有明确管辖法院条款的合同,在发生合同纠纷时的维权效率远高于未约定的合同。如果出版合同中没有任何管辖条款,企业应当争取补充签订管辖协议。一份好的管辖法院条款,是用最小的成本守护企业最大的权益。在协助企业签订出版合同时,管辖法院条款一定是优先谈判重点,争取主场诉讼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