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合同中“修改权归属”不明确,出版单位确实可能以内容合规为由要求对游戏内容进行强制修改。出版单位的审读建议通常属于合规性建议,如果游戏企业拒绝合理的内容修改,出版单位可能拒绝上报版号申请材料。出版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出版单位有权因内容合规需要提出修改建议,但最终修改与否的决定权归属于游戏企业。如果出版单位提出的修改建议超出了合规审查范围,或建议修改后的内容会严重影响游戏的商业价值和用户体验,游戏企业有权拒绝。出版合同中还应约定出版单位不得以“不接受修改建议”为由拒绝履行申报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部分出版单位在签约后对游戏内容提出大量修改建议,不仅涉及敏感内容,还包括玩法设计、UI布局等商业元素,极大地影响了游戏原有的市场定位。提前在合同中限定出版单位的修改建议范围,才能有效保障游戏产品的创作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