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窃取源代码套版号运营新游戏,7人被判3年10个月,并处罚金65万至110万元不等。文某等7人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给游戏行业的技术保护敲响警钟。
文某原是某科技公司的游戏工程师,2017年起参与研发一款网络游戏。2018年底公司取得游戏IP授权并转让著作权。文某离职时,违反保密规定私自复制保存了游戏的源代码等资料。2020年底,文某与广州某发行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卢某在明知该游戏为侵权产品的情况下,将另一款取得合法手续的游戏资料“套壳”到文某的产品上,安排袁某制定发行计划。同年12月游戏正式上线,累计收取玩家现金充值3400余万元。经鉴定,涉案游戏代码与权利人提供的游戏代码实质性相似,美术作品66组相同、34组实质相似。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将文某等7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文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至3年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65万元至110万元不等。离职员工窃取源代码套版号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与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竞合。使用离职窃取的源代码直接套版号运营,刑期和罚金均显著高于单纯套版号案件。技术防范(代码权限管理、离职员工交接制度)是企业合规的第一道防线。此案已作为福建省首例套用版号的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被通报,警示意义极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