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8 13:50:35
手机游戏名称看似简单,但在版号申请中却有很多讲究。首先,游戏名称必须与软著证书上的软件名称完全一致,不能有任何增减字符。其次,名称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词汇,比如“杀”“血”“淫”“赌”“毒”“暴”“乱”等。另外,不能使用绝对化用语如“第一”“最好”“唯一”等广告法限制词汇。
具体来说,以下类型的词汇绝对不能用:涉及国家领导人或政治人物的名字、真实历史事件名称、带有歧视或侮辱性质的词汇、色情暗示词汇、赌博相关词汇(如“发财”“庄家”)、以及任何形式的低俗网络流行语。此外,游戏名称不得模仿或与已过审游戏名称高度相似,避免造成玩家混淆。如果游戏名称包含英文或数字,也需要提供合理解释,通常建议使用纯中文名称。字数上建议控制在2到6个汉字之间,太长或太短都不利于审核和传播。如果你的手机游戏名称在申请过程中被判定为不合规,可能会被要求修改,届时需要同步修改软著证书上的软件名称,成本较高。因此建议在申请软著之前就确定好合规的游戏名称,并查询是否已有同名或高度相似的游戏存在。成都盈众九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提供游戏名称合规预审服务,帮助开发者避开雷区。
2025-02-20 17:04:12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是整个游戏版号制度最核心的法律依据。该条规定:“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这条规定明确了三个关键信息:第一,“上网出版前”意味着游戏在向公众提供下载或在线交互服务之前,必须先走完审批程序,不存在“先上线后补证”的空间;第二,“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了初审机构是省级出版主管部门,也就是企业注册地所在的省局;第三,“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说明了国家新闻出版署是版号的最终审批机关。
根据该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即构成网络出版服务,而网络游戏明确属于网络出版物的范畴。对于移动游戏而言,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下载或者在线交互使用的,也属于网络游戏出版行为,同样受到第二十七条的约束。这条规定是版号制度的“总闸门”,所有游戏企业都必须以此为根本遵循。如果你的游戏正在准备上线但尚未取得版号,成都盈众九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为您提供合规版号申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