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采用仲裁,对游戏企业有利也有弊,需要结合案件特点综合判断。仲裁的优势在于:一裁终局,效率较高;仲裁员可以选取具有行业专业背景的人士,更懂游戏行业的商业逻辑;仲裁裁决可以在全球多个国家通过《纽约公约》得到承认和执行。仲裁的劣势在于:费用较高,仲裁费通常高于诉讼费;一裁终局意味着没有上诉机会,一旦对裁决结果不满无法上诉;仲裁庭的调查取证能力弱于法院。对于标的额较小、争议事实清晰的出版合同纠纷,仲裁可能不是最优选择。对于涉及跨境出版合作、需要全球执行的合同,仲裁有独特优势。出版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仲裁机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选择交通便利、仲裁规则成熟的机构;同时明确仲裁语言(中文)、仲裁地(中国大陆)、适用的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果出版合同中约定仲裁,必须选择正规仲裁机构,避免落入“黑仲裁”陷阱。提前了解仲裁与诉讼的差异,才能在出版合同中作出最有利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