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授权中“衍生品开发权”没有单独授权,游戏公司开发周边产品构成侵权。IP授权合同中的“出版权”或“游戏运营权”通常不包括实体周边、影视改编、跨品牌联名等衍生品开发权利。
若游戏企业在未获得衍生品开发权的情况下生产手办、抱枕等实体周边,IP方有权依据《著作权法》提起侵权诉讼。衍生品开发的授权范围必须单独列明,授权方式、分成比例、衍生品类型等均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授权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授权品类、地域、时间周期、是否独家等关键要素。
在版号审批中,衍生品开发权不属于版号审查范围,但若游戏内已包含实体周边兑换码等功能,需在材料中说明。游戏企业应区分“游戏运营权”和“衍生品开发权”,分别签署授权协议。在签约阶段,提前锁定衍生品开发的授权路径,避免游戏爆红后因IP方拒绝授权周边开发而错失商业机会。成都盈众九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协助企业在IP授权合同中锁定衍生品开发权的授权范围和分成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