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这一条款在套版号案件中具有重要的实务价值。主动下架侵权游戏、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等行为,是执法机关从轻处罚的核心考量因素。
在岳阳闻道公司的套版号案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下架删除涉案游戏,符合从轻处罚情形”,最终罚款倍数选用了法定下限5倍而非上限10倍。从轻情节直接影响了处罚力度,企业的主动合规整改态度实现了从轻处罚。主动下架应在调查启动后第一时间完成;积极配合调查包括提供完整的后台数据、如实说明运营细节、无推诿隐瞒;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包括主动说明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额,不拖延不遮掩。在罚款5-10倍的裁量空间内,主动整改至少可以降低30%到50%的处罚倍数。事后补救虽无法完全免责,但可以显著减轻处罚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