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软著在合作开发模式下的权属问题非常容易引发纠纷,关键看有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归属,则遵从约定。
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则会根据软件是否可分割使用进一步区分——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且没有约定归属的,著作权由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但行使时需要协商一致。实践中,很多游戏团队在合作之初只顾着写代码,忽略了权属约定,等到要申请软著时才发现谁是第一权利人、谁可以单独行使权利都没有明确,导致窝里斗甚至项目搁浅。建议在开发启动前就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明确各方的贡献范围、著作权份额、行使权利的规则以及收益分配方式。如果合同签订后意见统一才能行使著作权的合作作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独登记,避免产生权属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