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阶段 | 能不能上架运营 |
|---|---|
| 总署官网公示中,未结束异议期 | 不建议上架,无正式批文 |
| 公示结束,拿到电子批文 | 具备出版资质基础,可启动渠道提审 |
| 拿到批文,但未做上线报备 | 可以提渠道,但存在监管合规瑕疵 |
| 拿到批文、完成报备、渠道类目准入通过 | 可以正式商业化上线 |
2026-10-27 09:48:13
上一篇:麻将游戏里面的金币系统在申请游戏版号时有哪些红线? | 下一篇:没有出版资质的公司可以独立提交麻将游戏版号申请吗?| 阶段 | 能不能上架运营 |
|---|---|
| 总署官网公示中,未结束异议期 | 不建议上架,无正式批文 |
| 公示结束,拿到电子批文 | 具备出版资质基础,可启动渠道提审 |
| 拿到批文,但未做上线报备 | 可以提渠道,但存在监管合规瑕疵 |
| 拿到批文、完成报备、渠道类目准入通过 | 可以正式商业化上线 |
2026-02-07 12:28:09
游戏内购虚拟币承诺“永久有效”在版号申请材料中需书面承诺为“在游戏运营期内有效”。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虚拟货币发行企业需要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如果游戏终止运营或暂停服务,运营方需要退还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因此,在版号申请时将虚拟币设定为“永久有效”并不恰当,应当改为“在游戏正常运营期内有效”,并约定停服时退款或补偿程序。在撰写《用户协议》时,虚拟货币的表述应当体现游戏官方保留因政策或游戏版本调整对虚拟币进行调整的权利,并提前公告。虚拟货币不可兑换法定货币的原则仍需在用户协议中强调。此外,虚拟货币购买后应给予用户正常的消费权限,明示道具价格及购买流程的合规性。版号材料中的虚拟货币部分须符合保护未成年人限额消费及家长同意的联动机制。成都盈众九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协助开发团队调整虚拟货币的用户协议条款,规避无限责任承诺陷阱。
2026-03-18 11:03:53
游戏抽卡“累计抽奖次数奖励”可能被认定为变相诱导过度消费,需谨慎设计。国家新闻出版署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应对抽取次数、概率作出合理设置,不得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过度消费。累计抽奖次数奖励的设计如果过于密集(如累计10抽送积分、累计20抽送体力等),会加重玩家的付费压力。如果抽卡奖励阶梯过于陡峭或奖励价值过大,会被版署标记为高诱导风险。累计抽奖次数奖励的奖励内容应当是非核心资源(如养成材料、少量金币),而不是限定皮肤、限定角色等核心付费内容。活动奖励的累积门槛不能高于正常免费玩家获取资源的平均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