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规定,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审批的许可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0个工作日。这80个工作日是法定审批时限,但需要理解其起算规则。
首先,“受理申请之日”不是企业提交材料之日,也不是快递寄出之日。省级出版管理部门在完成材料审核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全套申报材料正式报送至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出版署收到省级报送材料后,会进行形式复核(比如版本号是否一致、签名页是否齐全),通过即进入排队序列。审批周期从“署端系统登记收件日”起算,而非企业寄出快递的日期。
其次,80个工作日是法定审批时限,约合110至120个自然日。在实际操作中,审批周期还可能受到材料补正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材料被要求补正,审批计时会暂停,待补正材料重新提交后才恢复计算。因此,企业不应将80个工作日等同于“80天后一定拿证”,而应预留充足的时间缓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