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游戏申请版号时,“改编权”和“人物形象使用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权利,很多开发者误以为拿到改编权就等于拿到了全部授权,这个理解偏差可能导致版号申请被直接驳回。IP改编游戏的授权链条不仅包括“改编权”,还需明确“人物形象使用权”“美术形象授权”等具体内容。
具体来说,改编权解决的是“能不能把小说/动漫/影视作品改成游戏”的问题,而人物形象使用权解决的是“能不能在游戏里使用原著角色的具体造型、立绘、服饰等视觉元素”的问题。如果授权书中只写了“授予游戏开发方改编权”,却没有明确“人物形象使用权”,审核专家在审读时一旦发现游戏中的角色形象与原著IP高度关联,就会要求补充人物形象使用权的授权证明。
缺失人物形象使用权的后果非常直接:版号申请存在被驳回的高风险。审核老师在审读时,如果角色名、台词、美术风格高度关联知名IP,会直接要求补材料。补救方案是向IP方补充签署《人物形象使用权授权协议》,或通过补充协议将形象使用权纳入原有授权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境外动漫、影视等非游戏IP授权开发游戏作品,若授权合同条款约定国内开发者不享有游戏完整权利的,游戏类型还可能被判定为引进游戏,需按照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履行审批申报手续。成都盈众九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协助审核IP授权合同的完整权利范围,确保改编权与形象使用权同步到位。
